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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妇女卖淫被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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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09: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远日报讯(记者黄扬梅 通讯员黄永忠 陈定胜 李俊杰)现在有的“皮条客”为敛财,用印卡片派发的形式从事介绍卖淫色情活动。近日,阳山县人民法院对一宗介绍卖淫案作出判决,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孔某发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2月起,孔某发以向他人派发印有联系电话卡片的方式,多次介绍卖淫妇女张某、陈某等从事嫖娼活动,并从中抽取30至50元不等的介绍费。今年1月某日凌晨,孔某发接到一男子的电话,要求介绍三名妇女供其娱乐。双方谈好价钱后,孔某发就联系了卖淫妇女张某、陈某和温某,并驾驶面包车将三名女子送到了阳山县某宾馆。当陈某等在该宾馆进行性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查获。根据线报,公安机关将孔某发抓获归案。

  阳山法院审理认为,孔某发多次介绍多人卖淫并从中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介绍卖淫罪,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孔某发不服,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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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09: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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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7: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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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03: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传说中的沙发???哇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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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22: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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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6: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很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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