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获悉,政府制定的若干规定将从11月起开始试行,据了解,制定的若干规定涉及消费、能源、文化、公共场所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外卖要按质按量送达、餐饮业禁设最低消费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1、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2、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3、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订单和食品安全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惩处: 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信访监办不力要被追责 《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规定:
1、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在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后,应在15日内交送有权处理机关或报送有关领导,并对具备回复条件的信访人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反馈;
2、对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应在网上公开,以便信访人查询评价。
惩处:
对应受理却未受理、不反馈结果或不执行处理意见、群众评价不满意且引发重复走访、越级上访等问题的事项,信访部门将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请追责。
◆能耗不达标暂停项目 《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规定:
1、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将暂停审批产能投资项目;
2、对于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不履行达标承诺的乘用车企业,将在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强监管。
◆原创稿酬每千字提高到最多300元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规定:
1、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使用该办法。经济越是趋向繁荣,越需要优秀作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2、基本稿酬标准为:原创作品每千字80元至300元,改编作品每千字20元至100元,汇编作品每千字10元至20元,翻译作品每千字50元至200元。
◆历史建筑、公园等严禁设私人会所 《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规定:
1、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2、对于已经设立的,区分不同情况给予关停、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到期后收回等处置:
①没有合法手续或者手续不健全的予以关停;
②有合法手续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予以停业整治,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③有合法手续但经营对象、范围、形式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转型或者停业整治;
④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非经营用途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调产权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
整理来自 @清城发布 责任编辑 莫劲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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