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361|回复: 7

北江文化考察团赴阳山县考察 先有“阳山关”后有阳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8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日报讯 (记者/梁尚龙)近日,珠江文化研究会会长黄伟宗带领执行会长、博导司徒尚纪,副会长、博导谭元亨等教授组成北江文化考察团,到阳山县实地考察、研究北江文化工作。深入该县黎埠镇同冠峡、大理峡等地,对这一带是否存在秦代湟溪关、阳山关的遗址进行田野调研。

    此前,黄伟宗教授曾多次到清远各地考察。2005年黄伟宗率领十多位专家到清远市域考察了北江文化、连江文化,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去年12月,清远市委宣传部、清远市文广新局召集了十多位本地专家一起探讨如何搞好北江文化研究工作。今年1月,清远市文广新局领导携带30多个课题专程到中山大学拜访黄伟宗教授,在得知清远市即将开展系统性的北江文化研究之后,黄伟宗当即表示要组织省内高校学者给予支持,计划省市联合举办文化北江论坛。他认为,水文化理论是当今世界潮流文化,水决定人的生命,决定人的生存,决定人的生产,决定人的生活,包括人的思维方式、意识和行为方式。

    在阳山考察中,黄伟宗、司徒尚纪等教授对“阳山关”的“疑似”址发生了浓厚兴趣,不顾舟车劳顿,在潮湿闷热中步行实地考察,而且专门抽出时间,细心听取阳山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欧阳峻峰汇报初步研究工作,并查阅其研究成果。教授们认为对“阳山关”研究论证非常重要和必要,对于推进珠江文化、北江文化研究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这次考察,也提出了“先有‘阳山关’,后有阳山”的论断,为解开千古之谜打下良好的基础。
使用者将阳山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进行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山网"及原文链接。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阳山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3-5-8 09: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支持一个了
使用者将阳山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进行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山网"及原文链接。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阳山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3-5-9 05: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
使用者将阳山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进行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山网"及原文链接。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阳山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3-5-9 22: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再支持
使用者将阳山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进行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山网"及原文链接。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阳山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3-5-10 15: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使用者将阳山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进行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山网"及原文链接。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阳山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3-5-26 10: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在这里!
使用者将阳山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进行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山网"及原文链接。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阳山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3-6-9 0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顶一下..
使用者将阳山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进行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山网"及原文链接。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阳山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3-6-16 06: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三千积分!
使用者将阳山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进行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山网"及原文链接。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阳山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  | 黑屋   | Archiver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