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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教局将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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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6: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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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劳教所门口,什么牌子都没挂 摄/法制晚报记者 洪雪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王晓飞 毛占宇 蒋桂佳) 日前,原北京市劳教局更名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劳教局及下属劳教所还没换牌,有的劳教所门前索性“裸”着,什么都没挂。

       今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之前,原北京市劳教局以及下属各劳教所将完成换牌工作。同时从公务员招考网站上发现了原北京市劳教局的招聘信息,上面显示“基层教育矫治职位”招聘60人。

            重大变化

        “首都之窗”昨发布更名通知

      5月6日,“首都之窗”网站挂出消息,称原北京市劳教局更名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去年11月中旬,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此后,北京市劳教局下属的劳教场所陆续更换牌子。

      记者在北京市政务信息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的通知”中看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为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司法局管理。”
    通知称,更名后的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另行印发。该通知的落款日期为2014年4月14日。

        上午追访

        劳教局、劳教所 均未换牌
     
       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劳教局及下属劳教所还没换新牌子。据悉,今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之前,原北京市劳教局以及下属各劳教所将完成换牌工作,先更换“劳教局”的牌子,再更换各下属所的牌子,北京市各处的原劳教所都将换牌。日后的教育矫治工作,将包括戒毒内容。
上午9点,记者来到位于天堂河附近的新安劳教所。在劳教所门口,记者发现原来的新安劳教所的牌子不再悬挂,只剩下光秃秃的露着黑色的大理石底座。穿着警察制服的干警进进出出很是忙碌。“这是新安劳教所吗?”记者问一名走出大门的干警,“是啊,就是以前的新安,但是早就不叫劳教所了,牌子也摘了好久了。”干警说,至于新牌子什么挂出来,该干警称自己也不知道,等着听上级通知。
       在采访的一个小时里,记者发现有好几拨人到这个所来接人。记者遇到了一名自称姓王的女士和家人来此办事,见到记者在门口,王女士走上前问记者:“这里是原来的新安所吗?” 她说,今天一早她们在附近转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连个牌子都没有,根本找不到。”王女士说自己已经在附近转了半个多小时了,最后看到一名穿警服的干警走出大门,王女士上前问干警,经过确认后,王女士按照该名干警的指点,走进大门办事。

        原劳教局

      招聘基层教育矫治人员

      记者从“中公教育”网站的2014年北京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库中了解到,原北京市劳教局共招聘基层教育矫治职位人员60人(职位简介为负责对所管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等工作),要求学历在大专以上,法律、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中公教育”网站上显示的60个职位,其中35个面向应届毕业生。

      记者根据网站上的联系电话51785095拨打过去,接电人员称是北京市劳教局工作人员,招聘是通过北京市人保局进行的,如今对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工作已经结束了笔试阶段,目前处于面试阶段。

      “中公教育”网站上的信息显示,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为1:3。

       教育矫治法 至今还未出台

          尽管“教育矫治局”已经面世,但《教育矫治法》至今还没出台。据媒体报道,该法规主要是对有违法行为,特别是一些屡教不改但又达不到刑法处罚标准的人,采取教育矫治的办法,使行为人能够改变不良行为,预防犯罪。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一直呼吁、推动《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出台的著名法学家、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陈忠林教授讲述了10年来呼吁劳教改革立法出台的努力。 2004年全国两会,他联名33名人大代表提交议案,要求改革劳教制度,设立《社会强制性预防措施法》。当时议案被采纳,2006年被纳入国家立法当中。
      立法计划最初叫《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但陈忠林认为名字不伦不类——如果一个法律是针对某种行为的,那么就是制裁、处罚,而矫治是针对人的,于是他重新提议案,建议叫《强制性教育措施法》或《强制性预防措施法》。2010年左右,立法机关将法规名称改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草案)》。
      2011年全国两会,陈忠林再次写议案。有关部门之后召开座谈会,会上透露“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已经大致完成,对教育矫治的期限、程序已基本达成一致。
     目前,该法规还没有出台。陈忠林表示,难点在于教育矫治由谁来决定,公安机关坚持要将劳教部门的办公地点设到公安局,由公安来管,但很多学者坚持要设到法院。
     按照陈忠林的建议,到不到法院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机构不能设在公安局里面,由公安一家说了算。在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上,各个部门分歧太大,意见不统一。

      劳教课改为《矫正导论》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劳教管理系曾经是全国唯一的“劳教系”,但去年7月,已更名为“矫正教育系”。

          今天上午,司法警官学院矫正教育系主任高莹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学校的教学其实与劳教制度废止关系不大,劳教只是“躯壳”,矫正是“灵魂”,矫正教育系的学生主要学习教育学和法学的内容,“劳动教养”课程也已经取消,改成了《矫正导论》课程。

        从目前来看,全国劳教系统的组织结构没有太大变化,只是更名,大部分劳教所已经改成了戒毒所,学生就业不会受到影响。  他说,十几年来,学校转型“阵痛期”早已度过。矫正教育系的学生来自全国各省市,毕业后主要进入监狱教育矫治管理部门或者社区教育矫正部门,北京市劳教局是就业方向,但是从该校招录的毕业生不多,原北京市劳教局改名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对该校学生就业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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