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很多在企事业单位的上班一族,每月的工资里都会扣除一定比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都有哪些功能?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单位缴存公积金应该遵循哪些标准?……个人公积金管理政策及其相关服务细节近年关注度越来越高。从本周开始,本报携手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辟“公积金伴你同行”专栏,每周针对读者关心的公积金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分析。 同时在专栏结束之后,我们将推出有奖问答比赛,敬请关注!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的有效途径。国家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了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在市场房价较高和职工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的阶段,通过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提升职工住房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同时能调整职工消费结构,确保职工住房消费支出。 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看,全面建立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适合我市市情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民生净福利指标的提升;有利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有效改善我市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 ◆为什么要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答:首先,已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遭遇家庭突发事件可以申请提取相应数额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其次,职工退休时能一次性、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当年存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 已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政策的,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标准 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需要提醒的是,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不作调整的。 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对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作适当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由于2013年度已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因此,2014年度清远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而今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将视具体情况再另行通知。 根据2013年度已调整的缴存基数,清远市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是1010元,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最高限额作为月缴存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8-12%缴存。 南方日报记者 戚莹莹 通讯员 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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