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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发文要求10日前完成整改
■读者反映:
临近中午,阳光渐烈,阳山县七拱镇龙虎坑村田墩小组里臭味渐浓。数年前引进的生猪养殖项目,给村民们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却也日渐突出。不独七拱,阳山县内多个镇均有养猪场建在禁养区内,且存在不同程度污染问题。这些养猪场多是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温氏公司”)的合作养户。近日,有村民将该问题反映至本报党报热线,表示除恶臭难闻外,更担心这些养猪场对当地水源造成破坏。
■党报热线记者调查:排泄物露天堆积,恶臭难闻
4月6日上午11时许,田墩村民老陈在小卖部里和朋友喝茶聊天。离小卖部约200米和约150米处各有一家养猪场,随着气温升高,几排猪舍发出的臭味越来越浓,逐渐扩散到二三十米之隔的村道上。不时吹起的山风穿堂过户,将臭味送进小卖部里。老陈面朝门口盘腿而坐,和朋友聊几句便习惯性地用手搓下鼻子,骂一句“X!这味!”
朋友递过一根烟给老陈点上,笑着调侃“熏一熏”,跟过一句:“你自己也办猪场,也受不了?”
一提自己的养猪场,老陈眼里泛光,放下腿伸出两根手指比划:“我开了两个(猪场),养了差不多一千头。”老陈介绍,阳山大部分猪场都是温氏公司的合作养户,他也不例外。碰到好的年份,一头猪他可以赚100来元钱,按照两年出三栏的速度,收益不小。至于如何处理排污问题,老陈说温氏公司有硬性规定,合作养户必须按照每10头猪至少配置1立方米容积的标准建立沼气池。但具体执行情况和效果如何,他和朋友均绕开不谈。
从清连高速下七拱出口后前行,沿路一公里内能看到七八家养猪场。离出口约500米处的一家为温氏公司合作户所有,规模最大。三排猪舍后方有一个约100平方米的大坑,坑内乌黑的粘稠排泄物发出阵阵恶臭,冲上紧靠大坑的公路。该猪场下方约200米的山坳里,集中居住了四五十户人家,村民老陈的小卖部就在其中。
环保局发文要求10日前完成整改
“十一五”期间,阳山畜禽养殖业发展提速,1000多农户进入温氏公司、广东省粤禽种业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生产链条。根据2011年第二季度阳山县畜牧业生产季节报,杜步、七拱、大崀、黎埠、岭背、阳城、青莲、江英等8个镇生猪养殖量均超过5万头以上。阳山县人民政府2011年6月公布的《阳山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明确规定了禁养区和限养区。其中“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不足500米”的区域,被列为乡镇禁养区范围。
“原来是满天开花,没有统一规划,很分散。”阳山县环保局副局长唐剑发说,阳山上世纪90年代开始引进畜禽养殖业时,主要考虑市场和经济效益,对环保方面的考虑不够全面。“我们有搬迁的意向,以后居民区500米内的养殖场肯定要搬走。”唐剑发说,就在上个星期,该局刚刚和阳城镇墩背村的一位猪场老板商量过搬迁事宜,这位老板已经同意。不过,该老板猪场并非温氏公司合作养户。
对温氏公司及其合作养户的整改督促,也一直在进行。从今年1月20日至4月3日,阳山县环保局连发四文,要求其加强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指出其大崀猪场、杜步猪场、江英猪场等,在2013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减排工程建设,减排量没得到国家环保部认定,严重影响阳山县2013年减排任务的完成。该局4月3日向温氏公司阳山辖内合作养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禽畜养殖场限期于今年4月10日前完成环保治理设施整改,否则将责令停止养殖,并要求广东华农温氏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与该养殖场的合作养殖,停止发放猪苗。
昨日,记者致电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询问相关事宜,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出差开会未归,将告知负责人后尽快向记者答复。截止记者发稿前,该公司尚未作出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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