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无证驾驶 酿祸致一死两伤 获刑一年六个月
近日,三水法院对一起吸毒无证驾驶的交通肇事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吴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8月14日凌晨1时25分,被告人吴某和被害人李某康、李某、周某一起唱完歌后,驾驶从朋友处借来的一辆小轿车,沿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至颐澳湾花园门前路段时,由于车辆失控驶过对向车道碰撞路边花基后翻转,造成李某康当场死亡和吴某、李某两人受伤。 经检查和鉴定,被告人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血液中检出氯胺酮,其对整个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被害人李某康、李某和周某不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吴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官提醒毒驾危害不亚于酒驾 承办法官表示,吸毒使人精神亢奋,出现妄想、幻觉等,会导致驾驶员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极易发生意外,在某种程度上,毒驾的危害不亚于酒驾,甚至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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